來源:成都鵬業軟件 發布日期:2020-01-03 瀏覽量:9185
成住建發〔2019〕409號
成都天府新區規劃建設國土局、成都高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各相關單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先進城市”的工作部署要求,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改革創新的實施意見》(成發改法規〔2019〕447號)相關規定,“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標準招標文件編制及備案系統”(以下簡稱“備案系統”)將于近期進行優化升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1日起,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進行招標備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國家投資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再收取招標文件編制費用150元。
二、自2020年1月19日17:00時起,各招投標監管部門不再通過“備案系統”接收新項目招標文件,對2020年1月19日17:00時后提交的新項目招標文件需退回給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所有在審項目招標文件需在2020年1月23日前審查推送完畢,且項目投標報名結束時間需設置在2020年1月31日17:00時之前。
三、自2020年2月1日起,取消招標文件審查備案和投標報名環節,啟用升級后的“備案系統”,實行招標文件在線告知性備案,同時實現與“成都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云平臺”的數據對接,提供入場登記網上辦理服務。
四、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標準招標文件模板依據《成都市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2020版)》(成住建發〔2019〕383號)《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改革創新的實施意見》(成發改法規〔2019〕447號)相關規定適時更新調整,新模板將于2020年1月20日正式在“備案系統”上線,招標人可根據新模板編制招標文件,并于2020年2月1日起提交至升級后的“備案系統”。另外,對2020年1月31日17:00時前未完成投標報名的項目,招標文件需重新按照新模板進行編制并提交。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