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鵬業軟件 發布日期:2020-02-19 瀏覽量:4226
川辦發〔2020〕15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科學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時,分區分類、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全省重點項目復工開工,促進全省經濟平穩運行,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區分類推進重點項目復工開工。無現癥病例的縣(市、區)要全面推進重點項目復工開工。其他地區的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城鄉運行、居民生活保障等涉及國計民生的重點項目,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應及時推動復工。機場、鐵路、公路等基礎設施領域特別是省重點項目應盡早復工開工。各市(州)、縣(市、區)要抓緊對重點項目作出復工開工安排,在川央企和省、市(州)、縣(市、區)國有企業承建的重點項目應率先復工開工。
二、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企業疫情防控的措施及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組織保障,制定復工開工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已復工項目要嚴格落實防護措施,加強工作區、宿舍、食堂等重點部位防范,切實防止聚集性風險,確保健康安全作業。
三、強化物資保障。各地要加強統籌調度,優先支持重點項目業主配備必需防護用品。協調重點項目建材供應廠商及時復產達產并加強價格監督。將重點項目關鍵原材料、重要設備、生活必需品納入應急運輸保障范圍。衛生健康部門和相關專業機構要指導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做好返崗人員出行保障。落實《關于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服務的通知》(川疫指發〔2020〕17號)等政策措施,扎實開展“春風行動”,通過開行專班、包車等“點對點、一站式”運輸方式,確保復工返崗人員順利出行,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可適當給予補貼。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重點項目用工保障服務工作。
五、加強政策激勵。在疫情防控期間,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為承建項目所產生的疫情防控成本可列為工程造價據實計算并予以全額追加。列入2020年全省重點項目名單的項目,于2020年3月10日前復工開工的,經項目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認定,由省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給予50萬元疫情防控專項補助。
六、統籌疫情防控和重點項目復工開工。各地要堅持依法防疫,立即清理一關了之、一斷了之等簡單粗暴做法,不得私設關卡禁止車輛人員通行,不得新增審批程序妨礙重點項目復工開工。加快新開工項目網上審批,做好項目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并辦理工作,強化土地等要素保障,推動盡快開工建設。
七、強化組織協調。落實省領導聯系重點項目機制,按分工督促分管領域和聯系的重點項目復工開工,協調解決影響復工開工的重大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要加強對全省重點項目復工開工情況的監測調度,每周通報進展情況,會同各相關部門(單位)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復工開工中的具體困難問題。各市(州)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抓緊籌備第一季度重大項目集中開工,加強宣傳引導,營造重點項目復工開工良好氛圍。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18日